乡村治,乡风好,百姓安,国家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博乐市大力实施乡村基层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宣传良好的社会风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出邻里和谐、环境整洁、勤俭节约的乡村社会治理新风尚。
走进博乐市达勒特镇夹河子村,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整齐的富民安居房、一条条宽敞的马路。近年来,达勒特镇夹河子村通过制定和实行村规民约,让文明新风尚犹如春风化雨,提升了村民精神风貌,净化了乡村风气,乡村面貌也实现了大变样。
据悉,夹河子村在村规民约制定上,积极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靠拢,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围绕乡风文明建设、遵纪守法、环境治理、发展经济等方面制定规则、细化约定,不断修改完善,整合了8项规定并采用积分制, 利用家庭环境卫生评比红黑榜,鼓励并督促村民创建美丽庭院,对创建示范户进行挂牌奖励,鼓励村民利用美丽庭院,打造文明乡风新气象。
博乐市达勒特镇夹河子村居民王景亮说:“制定村规民约让村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村内党员的示范带动下,居民都逐渐有了主人翁精神,邻里之间更加和谐,大家的幸福感也有了很明显的提升。”
村规民约看似一种束缚,实则是一种行为和精神上的支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了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博乐市达勒特镇夹河子村党支部书记邵志明说:“村规民约制定后,发生事情大家管,解决问题有制度,村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人与人之间联系互动也更加紧密友善。下一步,我们将以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让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成为一种常态,切实营造户户守规守约、人人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村规民约既是放权于民,又是转变村民观念的有效方式。如今,博乐市各村队的村规民约滋润文明新风,“规”住了歪风邪气,“约”出了一团和气,一幅幅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生活幸福的绚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