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博州采购〔2021〕11号)的要求,博乐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抽调业务骨干3人成立了检查小组,从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抽取6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评价分为代理机构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汇总报告四个阶段,历时5个月,共计抽查6家代理机构29个项目。通过现场检查、电话询问、征求被查机构意见等程序方法,发现代理机构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档案管理不完整;二是合同未及时备案;三是未按要求组织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四是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未明示。
检查小组及时提出建议并上报上级部门,并要求代理机构出具整改措施,督促代理机构立查立改,依法依规代理采购项目,规范代理采购程序。
审核人:蒋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