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努力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把群众期盼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各族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博乐市立足规范提升食品领域服务管理,推动扶持小微食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假劣商品黑作坊,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搭建平台,扶持小微食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小微食品加工企业监管,扶持小微食品加工企业提档升级。2020年5月,博乐市计划投资7500万元建设食品加工园区,一期6栋8316平方米厂房已于202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15栋2.1万平方米厂房及生活区等配套设施将于2022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园区入住使用效率,制订了减免厂房租金、争取扶持发展项目、协调减免水电燃气成本等配套优惠政策,散落在村队、社区的小企业、小作坊纷纷“退城入园”,目前,已有豆芽、豆腐、三凉、面点等31家小微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入住园区,从业人员达110余人,年产值达 3600万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博乐市已经为入住园区的小微食品加工企业减免厂房租金166万元,协调减免水电燃气成本57万元,争取乡村振兴乡土人才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是净化市场,彻底铲除假劣商品黑作坊滋生土壤。在建设食品加工园区,实现集中监管的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博乐市责成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队社区,持续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加大了对各类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农贸市场的排查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堵住源头、切断链条、铲除土壤”,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村队社区群众开展食品安全政策知识宣传培训活动9场(次),教育培训303人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实现了常态化全覆盖,全局共立案查处案件209件,罚没款84.5万元,较2020年增长394%、312%。食品加工生产经营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三是严格防控,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供应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前谋划及早储备,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面粉、大米、清油以及肉蛋奶果蔬等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持续加大疫情期间物价检查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保持市场物价平稳。全面落实进入辖区生活物资以及隔离点、企业、工地、单位、学校等集中就餐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堵住疫情传播渠道。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冷链食品均做到了源头可溯,所有进入物资均做到了落地查控,全市集中就餐点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实现了全覆盖。
审核人:唐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