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州制定《自治州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序经营,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运行。
9月26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核准博乐市个体工商户信息,确定租赁补贴发放企业名单。

据了解,从9月初开始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以集中培训、与入户一对一讲解、电子显示屏及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讲明讲透各项扶持政策。多部门联动,主动与各乡镇场、街道对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市场监管所的作用,认真核查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确保应享尽享。
博乐市味极人间餐厅、我爱我家超市是享受到博乐市落实扶持政策其中之一。租赁补贴政策的落实,提振了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信心。

据悉,个体工商户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此次租房补贴:对承租非国有用房且连续经营三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博州财政一次性补助房屋租金500元,同时,鼓励出租人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一处经营场所有两个以上营业执照的一址多照户只享受一次政策补贴。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艾萨江·伊力哈木江说:“博乐市多举措落实个体工商户各项惠民政策,持续扶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积极帮助解决经营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狠抓落实,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各项政策更好惠及各族群众。”
截至目前,博乐市通过对9016户个体工商户的审查,已拔发房租补贴款446.5万元,落实流动资金贷款和小额贷款贴息政策,为2535户个体户提供信用查询,减免利息152.53万元,为7592户个体工商户协调减免租金3068.26万元。
审核人:乔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