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精神,解决小作坊偏远散、监管难度大和风险隐患高的问题,2020年5月博乐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经过一年的努力,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在健康食品保安全、聚焦产业促发展方面成效显现。
一、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简介
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位于青得里镇西外环路与博温公路交界处,园区占地面积182亩,规划建设21栋厂房29316平米,2020年建成一期6栋8316㎡厂房,二期15栋21000㎡厂房正在建设。食品加工园区一期建成区已入驻豆芽、豆腐、三凉、鲜面、馒头、糕点、香油、奶酪等31家小食品加工企业;二期计划纳入卤肉、杂碎、饮料、酸奶、冰激凌、奶片、膨化食品等小食品加工企业。

二、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在健康食品保安全、聚焦产业促发展方面成效显现
㈠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已经实现“七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电讯、供热、院落平整等基础配套设施。生产用水利用城市管网饮用水连接企业,保障各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用水。
㈡食品安全监管强力。实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加工过程、产品生产全链条监管体系,生产加工信息实时传送至博乐市食品安全监控平台,实现远程实时监管监控。
㈢环境区位优势明显。园区位于青得里镇,周边无污染源。园区实行分户电采暖供暖,加工生产使用燃气、电力设施设备,无污染气体排放。按现代化、标准化要求设计建设厂房,每个车间安装监控网络,确保园区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周边交通便利快捷。
㈣生产全链条监管。园区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对企业进厂原材料、出厂产品进行抽检,对食品的理化指标、营养成分、农药残留、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检测,确保食品产品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㈤产业聚集效益明显。引导小食品作坊向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壮大食品加工产业发展、丰富食品生产经营品种,助力“食安博乐”品牌建设,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㈥产学培联动拉动就业。依托食品加工园区食品产业优势,建立实训基地,增强与博乐市技工学校产、学、培联动,着力打造校企结合,实现定向培养、定点就业,巩固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就业成果。


博乐市食品加工园区投入运营后将有效提升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成为博乐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有效载体,将博乐市打造成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先行区、试验区和示范区。
审核人:唐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