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一年时间。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以来,博乐市高位推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务者的正当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高位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博乐市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作会议制度,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不断加强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广泛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地宣传建设施工企业48家涉及农民工5300余人,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横幅1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群众45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组织行业部门、施工单位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4次,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指导分包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三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2起拖欠劳动者报酬案件进行了立案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起案件涉及219人276.6万元。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