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博乐市库斯托汗水源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博州博乐市库斯托汗水源工程
2、建设单位:博乐市润博水务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博乐市南城以西13公里处
4、主要建设任务及规模:本工程主要任务以生态供水为主,兼顾城市绿化供水。主要由引水渠、水库工程和供水管道工程组成。总库容987万m³,最大坝高27.1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引水渠、水库工程和供水管道等部分组成,引水渠总长11.05km,供水管道总长20.81km。
5、项目总投资:54429.64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涉及小营盘镇多尔巴尔托哈村、乌兰阿得尔格村;青得里镇顾里木图牧业村克日木村征收草场牧民、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新疆西北鑫联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310
3、联系人:李 晶
4、联系电话: 0909-7676196
5、邮 箱: 915517067@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2021年4月16日
审核人:楚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