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下午,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博乐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卫军同志,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丁宇振同志及组员,博乐市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梦云同志,博乐市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刘小富同志,博乐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郭长发同志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特邀监督员、退休干部代表共计4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博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曦主持。

会上,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丁宇振同志作巡察动员讲话,对此次巡察工作时间安排、主要内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求。博乐市公安局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三个聚焦”强化监督,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张卫军同志就如何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要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加强纪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二是巡察组要坚守政治巡察方向,强化政治监督。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巡察工作重点;三是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切实使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确保巡察过程精准、巡察结果高质量;四是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政治任务。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担负起共同的政治责任,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巡察政治任务。

博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曦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此次州党委第一巡察组来博乐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博乐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全体民警的关心与爱护。博乐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坚决支持巡察组的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坚持领导带头,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全面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推动新时代市公安局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

会议还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为便于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的来访电话:17599596001;巡察专用邮政信箱:博乐市A008信箱,收件人: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3400;网络举报邮箱:xjbzxcb001@163.com;征求意见箱:分别设在市公安局办公楼、驻外部门、街道、社区、“访惠聚”驻村点、人员密集场所等地。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1年3月27日。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