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时期,博乐曾是塞种、月氏、乌孙、悦般的游牧地。魏晋南北朝时期,柔然、高车、铁勒又先后在此游牧。唐显庆三年(658年),唐朝在博乐设“双河”都督府。唐天宝十五年(756年),博乐为西突厥葛逻禄部占据。宋绍兴二年(1132年),博乐属西辽。宋宝庆元年(1225年)博乐属窝阔台汗国封地。元大德十年(1306年)博乐属察合台汗国后王领地。元末明初,博乐为瓦剌游牧地。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博乐为准噶尔部所踞。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叛乱。1762—1764年,清政府分两批西迁察哈尔蒙古官兵到新疆,其中1800名被安置到赛里木湖、博罗塔拉一带常驻屯垦戍边。察哈尔官兵分左右两翼驻守在阿拉套山和别珍套山一线(今博乐市和温泉县以北以西)的23个卡伦,其右翼就驻守在博乐一带。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从伏尔加河流域东归祖国后,其西路一旗约400户近3000人,被清政府安置在精河、博乐的达勒特和贝林哈日莫墩游牧。光绪十四年(1888年),博乐属精河直隶厅。民国9年(1920年),博乐设立县治,隶属伊犁行政长官公署。1950年8月,博乐县人民政府建立。1954年7月,博乐县隶属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2月,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区改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8年6月,博乐县建制撤销,保留博乐县名称。
1985年6月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博乐县,设立博乐市”。同年9月21日,中共博乐市委员会召开博乐市成立大会。

博乐是多民族聚集地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28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和风情习俗。
传统娱乐
蒙古族的传统娱乐活动有赛马、摔跤、射箭等。蒙古族一向以能歌善舞著称,凡喜庆节日、宴会,均有歌舞相伴。民歌异常丰富,有《牧歌》《习俗歌》《谚语歌》《思亲歌》等。民歌分“长调”和“短调”两类,弹唱时使用一种叫“托布秀儿”的弹拨乐器,发音独特,声调悠扬。蒙古族舞蹈久负盛名,节奏欢快,舞步轻盈。民间舞蹈以《交拉哈勒》《巴里津开勒》《崩崩尔腔》《奥里克特克》和《沙吾尔登》等最具特色。
维吾尔族歌舞轻松愉快,自由活泼,主要是手臂和脚腿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舞蹈姿势没有定式,随意变化,“麦西来甫”是最普遍的舞蹈形式。民族乐器有十几种,常见的“热瓦甫”、“都他尔”和“达甫”(手鼓)等。
哈萨克族最著名的民间说唱艺术是阿肯弹唱,通常由一人或两人边弹冬不拉边演唱。最为常见的娱乐活动有赛马、摔跤、刁羊和姑娘追。“花儿”是回族人民独有的民间歌唱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