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国税减收效应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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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博乐市国税局 【作者】冯建华 【更新日期】2012-2-1 10:23:00 【点击】 |
2011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扶持企业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之一的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蝴蝶”效应,直接在博乐市国税局第一个征收期显现了。2012年 1月,达到起征点个体户116户仅入库增值税10.5万元;同比达到起征点个体户减少1628户,减收38.3万元。
2012年增值税起征点调整、资源综合利用、蔬菜流通环节、供暖供热企业及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调整、新疆困难地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陆续实施以及博乐市经济税源变化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博乐市国税局完成2012年完成税收计划组织收入工作依然面临很多风险和困难。面对严峻形势,博乐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斌在2012年税收工作会议上的表态:“2012年是自治区国税系统确定的“政策落实年”。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宣传不漏一户、政策不漏一项的要求,落实到每一户纳税人。既保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惠及民生、惠及发展,又保证各项政策执行准确,切实维护国家税法尊严与严肃性。”
2012年博乐市国税局税收计划是23700万元,增幅1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172.2万元,同比增长35%。博乐市国税局党组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繁重,将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征管,认真分析有利和不利因素,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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