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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健全在职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发挥在职党员先锋军作用


【来源】博乐市纪委 【作者】王炎召 罗斌 【更新日期】2010-7-20 9:37:00 【点击】
日前,笔者从博乐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服务社区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博乐市建立健全在职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办法》,努力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制作《博乐市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报到函》《博乐市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博乐市在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责任卡》《博乐市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登记反馈卡》下发给在职党员,督促在职党员按时赴社区报道,经社区签字盖章反馈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台帐,逐步形成在职党员统一规范的档案资料,在职党员的所有相关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各持一份,建立起详细的在职党员台账,形成规范的在职党员管理档案。
    建立以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为主,社区党组织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按照在职党员组织关系不变、党费收缴渠道不变、党内统计口径不变、党员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按照党员居住地,以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楼栋、院落、巷道为党小组把在职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体系。在职党员上班期间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业余时间由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确保在职党员8小时以外仍有组织可依,在享受组织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组织活动,丰富在职党员的业余生活。
    建立健全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监督、党员承诺、联系情况反馈和意见征求等各项制度。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与在社区党组织共同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对不主动参与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党组织,取消该单位创先争优资格;单位党组织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提拔任用、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时书面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创先争优在职党员时也要征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对不履行双重管理义务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年终不得创先争优。
     博乐市通过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和双重监督,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和创新争优活动的主动性不断提高,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及服务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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