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图布拉格镇充分发挥警官任村官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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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市政办信息科 【作者】 【更新日期】2010-7-23 9:53:00 【点击】 |
一是推进村组织正规化建设。警官村官积极参与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制定村务管理细则以及村委会各项重大活动中,发动村民参与议事,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确保了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地区的贯彻落实。二是完善村队完全防范措施。以警务室和警民联系点为依托,指导治保会、护村队、巡逻队、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治安状况以及防范的重点,加强重点区域人防、物防以及技防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年初以来,共发放各类安全防范资料3000余份,帮助村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8起。三是为民办实事,密切警民关系。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多做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累计共办实事28件,救助群众170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四是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拓宽致富渠道。以爱民固边模范村建设为载体,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兴边富民”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收集致富信息,协助村队拓宽致富渠道,及时将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信息提供给村队,联系转移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民增收,累计向用工单位转移富余劳动力42人。 (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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