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市政办发〔201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0年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是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检查考核评比年。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博乐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和自治州城市建设“天山杯”工作会议、中共博乐市党委五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重点,全面总结两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为实现宜居城市目标而奠定坚实基础。
二、竞赛内容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规划管理、建筑节能减排、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与工程质量、城建档案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行业文明等工作。
三、竞赛责任分工
根据考核细则,具体分工如下:
(一)城市住房保障杯
负 责 人:张建华 市建设局房产中心主任
工作人员:梁文源 市建设局房产中心支部书记
(二)城乡规划管理杯
负 责 人:孙正军 市规划局局长
工作人员:郭东红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三)节能减排杯
负 责 人:马 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郝华东 市建设局节能办主任
(四)建设行业文明杯
负 责 人:才·其其格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工作人员:吴成军 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五)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
负 责 人:马 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韩咏华 市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负 责 人:符晓军 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人员:周跃胜 市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经理
郝华东 市建设局节能办主任
钟 燕 市建设局环卫处主任
郭东博 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朱新如 市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刘 斌 市建设局客管办主任
陈 芳 市建设局公交公司经理
张 军 市建设局养护处主任
山·巴依尔 市政工程队经理
党新林 市建设局园林处主任
(七)建筑市场管理与工程质量
负 责 人:马 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刘 婷 市建设局招标办主任
朱新如 市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刘国权 市建设局统筹站站长
韩咏华 市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刘 强 市建设局乡建办主任
(八)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负 责 人:马 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韩咏华 市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朱新如 市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吴成军 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九)城建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负 责 人:蒋艳霞 市建设局档案馆馆长
工作人员:马忠武 市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副馆长
四、竞赛组织实施
(一)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
(二)市宣传、广播电视、建设、规划等部门相互配合,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使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深入人心。重点宣传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宣传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竞赛意识,调动全市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宣传城市建设目标和任务;宣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按照规划、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负责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专题片的制作。
(三)市爱卫办和工商局负责全市集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配合整个竞赛宣传活动的开展,做到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摊点摆放整齐、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并配有专兼职保洁人员。
(四)市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园林、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抓好城市客运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环境卫生、市容管理、房地产管理、园林绿化、供排水、供热、供气、节水等工作。
(五)市水利局、爱卫办负责市区内河流、渠道的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市水资源的监测、调查和评价,对城市水资源进行保护,加强城市自备水源的监督管理。
(六)市公安局、建设局负责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界线明确,功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城市交通车辆整洁、美观。
(七)市财政局负责竞赛活动必要经费;积极筹措落实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城市园林绿化、客运管理、道路、路灯等设施的维护经费;按规定下拨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正常维护费用;落实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对公用事业用水(城市绿化、消防等)实施财政补贴。
(八)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区各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单位庭院、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整治和街道牛皮癣清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合格单位”活动;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九)市绿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展“花园式单位”的申报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并结合《2010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全力配合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竞赛阶段安排
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项督查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一次督查、考评时间:2010年6月上旬;重点: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
第二次督查、考评时间:2010年7月上旬;重点:实施情况,落实情况。
第三次督查、考评时间:2010年8月上旬;重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加强社会监督,聘请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的监督工作。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2224675。
六、竞赛工作要求
此次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范围大、内容广、任务艰巨,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动员各种力量加入到竞赛活动中来,使竞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工作会议,加大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力度,以宣传台、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认真对照考核实施细则,制定完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以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为契机,使博乐市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信息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以专刊的形式报送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各部门要根据博乐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档案资料;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不允许发生推诿、扯皮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