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博乐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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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博乐市政办秘书办公室 【作者】 【更新日期】2010-5-6 10:12: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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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市政办发〔201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步伐,增强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公交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市城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博乐市公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文戈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庆 副市长
成 员:符晓军 市建设局局长
杨继芳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纪建军 市经贸委副主任
高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乌 浪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长兴 市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苗忠利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唐启银 市档案局副局长
蒲一兴 市总工会主席
高 伟 市社保局局长
王雪莉 市信访局局长
何文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才·其其格 市建设局纪检书记
王恕维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符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纪建军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客管办副主任付国平、城建监察大队指导员蔡敏、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包翎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博乐市公交体制改革,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博乐市公交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备企业破产需向人民法院及改制需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有关书面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企业改制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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