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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市政办信息科 【作者】 【更新日期】2009-11-24 12:02:00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博市政办发〔200826号)、《关于印发博乐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0923号)以及《关于开展2009年自治州应急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明电〔2009107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应急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博乐市应急委决定对全市各责任单位2009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相关领导组成。

二、考核日程安排

119上午:达勒特镇、贝林哈日莫墩乡

下午: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乡

1110上午:小营盘镇、阿热勒托海牧场

下午:农机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克尔根卓街道、建设局、供电公司

1111上午:教育局、广播电视中心、质监局、青得里街道、文体局

下午:气象局、顾里木图街道、畜牧兽医局、民政局、环保局

1112上午:卫生局、水利局、工商局、公安局(含消防科)、供销社、经贸委、南城区街道

下午:发改委、农业局、旅游局、交通局、科技局、安监局、民宗委、信访局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按照《博乐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考核。采取听汇报、查档案、实地抽查等方式,对2009年度应急管理各被考核单位逐项进行考核,各乡镇场抽查2个村队,街道抽查2个社区。

(二)为鼓励被考核单位积极探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本次考核设置了部分加分项,采用加权平均方法。乡镇场(街道)本级为80分,抽查的村队为20分,市直各单位满分为100分。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对照《博乐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博乐市应急管理数据库,各责任单位应做好以下材料的上报备案工作,并于116日前报市应急办。

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通讯录》

2.《专业救援队伍花名册》

3.《风险隐患登记表》

4.《应急物资储备登记表》

5.《应急演练登记表》演练相关声像资料

6.年内本系统制定的部门预案和大型活动预案。

7.开展应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资料。

8.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及应对能力分析材料(本系统、本单位可能涉及)。

附件:1.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乡镇场、街道)

      2.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社区、村队)

      3.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市直各单位)

 

联系人:唐永华   联系电话:2277217   13649929239

 

(考核所涉及的表格电子样本,请登陆博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网http://yjb.boz.gov.cn“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乡镇场、街道)2.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社区、村队)3.博乐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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