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博乐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情况,是疫情防控决策的基础和依据。针对近期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情况,按照自治州《关于规范自治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明电〔2009〕110号)要求,现就规范博乐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新发病例报告时限和程序。对于新发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市卫生局、教育局等有关单位要在病例确认后40分钟内,按照《新发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疫情报告要素和格式》(见附件1),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即日起实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制度。每日18:00前,各乡镇场、街道实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零日报制度(见附件1),市卫生局按照《疫情日报要素和格式》(见附件2),市教育局要按照《教育系统疫情日报要素和格式》(见附件3),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三、加强信息沟通联络。各乡镇场、街道,市教育、交通、建设、旅游、经贸、安监、民宗、民政、农业、工商、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本辖区、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发现发热病人要立即向市疾控机构报告。市卫生局每周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上周疫情分析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肃报告纪律。对不认真履行报告责任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唐永华(2277217、13649929239)、张海燕(2277217、13649922766)
附件:1. 新发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疫情报告要素和格式
2. 卫生系统疫情日报要素和格式
3. 教育系统疫情日报要素和格式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博乐市政府人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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