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 | 新疆政府网 | 天山网 | 博州政府网
 政府邮箱  用户名:口令: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首页 走进博乐 今日博乐 政务公开 协同办公   网上办事 公众互动 投资博乐 博乐旅游  

关于潘凤珍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博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更新日期】2009-11-4 12:20:00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接《关于潘凤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博市党干发〔2009〕55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凤珍同志任市第四中学校长;
    李长喜同志任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孙鑫同志任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红、李玲二位同志任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月兰同志任市第一小学校长;
    刘文华同志任市第五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免去:
    李长喜、刘文华二位同志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潘凤珍同志市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徐月兰同志市第五小学校长职务。 

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6日印

共1页  当前是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关于巴音巴特等五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人员入口  |  联系我们  |  留言
 
博乐市人民政府主办    博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新ICP备07002305号]
电子信箱:xjbole@126.com 电话:0909-227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