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社评论员
10月1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7·5”事件首批3起案件,7名无视法律尊严,肆意践踏法律的暴力犯罪分子被押上了庄严的审判台,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公正裁决。
“7·5”事件给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极大地破坏了乌鲁木齐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极大地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国有句老话――“玩火者必自焚”,首批审判中,数名暴力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再一次昭告世人: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践踏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生在三个多月前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让我们这个美丽的城市创伤遍布,让许多无辜的生命惨遭屠戮,对所有善良而正直的人们来说,这不啻于一场噩梦,时至今日,它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散去。首批几起案件的审理,是对所有罹难者的一个交代,也是给那些“7·5”事件中无辜受害者及其家人送去的慰藉与安抚。同时,也给广大渴望安宁和平的人民群众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里,决不允许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无论民族、信仰、性别、身份、地位,一律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保护;同时,犯罪分子无论民族、信仰、性别、身份、地位,无论是何犯罪动机和目的、采取何种手段方法,只要实施了刑法所规定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均应当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注意到,此次审理的7人都实施或参与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权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对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企盼和心声。
“7·5”事件首批几起案件的审理,还启示人们,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从最初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同态复仇到实行法治,通过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类走过了数千年的漫长岁月,历史和经验反复证明,只有实行法治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只有实行法治才能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任何时候,一旦法律不被信仰和遵守,社会秩序势必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势必深受其害。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相信法律的力量,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依法办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各族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安居乐业。
“7·5”事件首批几起案件的公审都是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整个办案环节中严格依法办事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的保障。“7·5”事件案情重大复杂,犯罪现场点多面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和司法机关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首批几起案件的公审,拉开了“7·5”事件系列案件审理的大幕。我们坚信,随着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深入进行,更多“7·5”事件中的暴力犯罪分子会被绳之以法。多行不义者必自毙,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正义必将得到伸张,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一定会更加坚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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