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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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博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更新日期】2009-9-28 17:00:00 【点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自治州林业局、市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场2009年新造林木管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情况看,造林成果总体较好,大部分乡镇场能够根据本地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对新造林木进行有效抚育管护,成活率达95%以上。但小营盘镇等个别乡镇、单位未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因管护不力,致使部分树木树叶枯黄甚至枯死。根据目前林木管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抓好当前林业生产工作,不断巩固造林成果,确保我市林业生产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协调水源进行浇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保墒
鉴于近期持续高温少雨,加之又逢农业用水高峰期,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协调林业用水,科学调整林业生产用水周期,避开农业用水高峰,按照“谁造林、谁浇灌”的原则,及时组织群众对所有造林地段林木进行浇灌;采取松土除草、林下覆膜、盖草等有效保墒措施,减少水分蒸发散失。
二、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
目前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实施重点火险区域综合治理,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把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尽快将辖区内林木产权落实到户、到人,明确责权,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林业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爱林护林的意识;要不断加大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对于毁坏幼树、偷盗树木、乱砍滥伐等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木管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当前林业生产各项工作。市政府将于近期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林木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初签订的责任书挂钩,对工作不力的,除扣除相应分值外,还将按照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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