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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乐市“天山春雨”《消防法》文艺演出晚会上的讲话


【来源】博乐市政办秘书办公室 【作者】 【更新日期】2009-7-21 17:52:00 【点击】

副市长       李东罡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
    盛夏时节,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博乐市“天山春雨《消防法》文艺晚会”!这是普及消防知识、传播平安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此,我代表博乐市人民政府对晚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积极参与晚会的演职人员和消防官兵表示诚挚的问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大《消防法》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消防、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特地在这里举行博乐市“天山春雨《消防法》文艺晚会”。
    消防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必须时刻警钟长鸣。希望通过今后一系列的活动不断推进博乐市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消防法律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逃生自救的能力。
    同时,希望各族群众积极配合消防监督、隐患排查、投诉举报,把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机率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护自己和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的良好局面,为打造平安博乐、和谐博乐,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再次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最后,预祝博乐市“天山春雨”《消防法》文艺晚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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