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接《关于何海燕同志任职的通知》(博市党干发〔2009〕14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何海燕同志挂任博乐市监察局副局长。
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