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290位大病患者获“二次补偿”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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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博乐新闻网 【作者】本站 【更新日期】2008-12-4 12:44:00 【点击】 |
“去年,家里治母亲的心脏病花去了12多万元,现在要不是‘二次补偿’,我们家以后还真不知道怎么办?”11月26日,博乐市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金兑现现场,来自博乐市达勒特镇的农民钱伟忠领到了4万元补偿。这是博乐市首次兑现新农合大病住院二次补偿金。
第一批像钱伟忠这样领到二次补偿金的有209人,首批新农合“二次补偿”金额达1254632元。其中,个人报销最高一年达4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难题。今年,博乐市农牧民参合率由2007年的85.6%提高到2008年的94.1%。新农合“二次补偿”是自2004年6月1日起,凡参加新农合住院患者,依据住院费用有效凭证,对自付额超过一定数额者将按照定额比例实行大病二次补偿。大病二次补偿仅限于一次性住院费用自付额超过定额者,最低比例为15%,最高达到50%,总补偿额最高为4万元。
来自青得里乡阿勒翁拜新村老支部59岁的吐达洪,2004年曾自己拿出24000元给给村里群众垫付合作医疗金,带动村里农牧民积极交纳合作医疗金。去年9月25日因病住院花去了78105元,眼看着农牧业生产和生活都将成问题,此时,“二次补偿”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如今,他领到了26530元的“二次补偿金”,心理甭提有多高兴。
同时,博乐市还完善了大病救助应急机制,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发放大病救助金;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处罚力度;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的定期下乡义诊活动。并对市、州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比例由原40%调整为45%;民政对象参合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由原80元调整为“零起付”;同时将残疾人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器材费纳入合作医疗补助范围。
据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艾沙江介绍, “二次补偿金一方面更加减轻了患大病住院农民经济上的困难,体现了新农合的互助精神,通过对于补偿总额的限定,对获得二次补偿群众重重审核,体现了其公平性,也让更多的参合农民能够受到益处。”
目前,全市有78209人参加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自2004年以来,全市有18.41万人次得到补助,领取补助资金1840.77万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共为参合农牧民群众优惠269.39万元。

博乐市召开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金兑现,受到补助的群众非常高兴。胡边江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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