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与引导力度,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用好用足国家、自治区优惠政策,为“十一五”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积极引进和培育大企业集团的同时,着力扶持“优强”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专业化分工体系的形成。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管重于建”的思想,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步伐,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政策引导和政府调控力度,科学制定城市开发建设供地计划和供地方式,统筹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
紧紧把握自治区“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和自治州“构筑博乐—精河—阿拉山口新兴经济区”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博乐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和阿拉山口口岸对应的直接腹地城市的地缘优势,以博乐市较多的人口数量、相对良好的工业和三产基础以及便捷的交通条件为依托,以博乐市进出口贸易加工区为载体,大力发展以工业贸易为主导的对外经济贸易,深入研究和挖掘进出口产品加工潜力,努力把博乐市建设成为“博乐—精河—阿拉山口新兴经济区”的工业贸易核心区。
加强对周边国家特别是哈萨克斯坦经济政策和市场现状的分析研究,引导企业调整进出口货物结构,扩大有色金属、皮毛、木材、矿产等资源性原料进口,扩大农副产品和外埠商品增值加工出口,推进建材、食品、服装、五金、机械的出口。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旅游购物,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建设,开展劳务合作,积极为企业开展外经贸活动搭建平台,营造对外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主动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淡化行政区经济意识,强化区域经济整体功能,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突破口,以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融合经济,合理安排生产力布局,不断完善协调机制,推动区域重大产业联动,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经济大融合和大发展。
加快博乐市与新兴经济区成员县(市、区)的融合发展。按照自治区“加快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和自治州“构筑博乐—精河—阿拉山口新兴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主动做好与阿拉山口、精河县的连接、融合工作,联手做大做强新兴经济区优势支柱产业,引领成员县(区)把新兴经济区建设成为“基础完善、开放度高、结构合理、经济强劲的天山北坡经济带对外开放的经济新区”。(请衔接州规划的提法)
大力发展兵地融合经济。充分发挥兵团农五师在推动市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机制为动力,以产权为纽带,注重协调水土、草场等资源利用和重要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和工程项目建设上的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共赢共建。
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富民强市的关键来抓,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加快政策引导和体制创新,在市场准入、投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创造平等竞争条件,激活民间投资。建立和完善信息咨询、信用担保、市场化营销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主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问题。重点支持非农经济中的大户做大做强,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民营企业,鼓励民营经济向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加快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龙头,以良种繁育为重点,加强优良品种的引育、生产、加工和监测管理,加快农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增强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机具配套工作力度,加快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