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博乐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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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更新日期】2008-11-3 12:55:00 【点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及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与自治州的衔接,结合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情况,经博乐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博乐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常务副市长杨文戈: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部分政务工作、综合经济部门和公安工作,主要有政办(法制办、行政复议办、电子政务办、接待办、应急办)、发改委、经济合作区、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负责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市长管理规划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协,市法院、检察院和金融保险、通信机构。
副市长刘玉玲:分管教育、民政、卫生、环保和旅游工作,主要有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残联、老龄委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市长李东罡:分管工业商贸、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电力、供销工作,主要有经贸委、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招商局(经协办)、供销社、公安局消防科、供电局。负责联系工商联。
副市长乌马尔江:分管农业经济工作,主要有科技局、水利局、农业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气象局、抗震安居办、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负责联系科协。协助市长管理边防工作。
副市长阿孜古丽·阿布拉:分管民族宗教、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民宗委、文体局、广播电视制作中心、文物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联系市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
市长助理罗勇强:协助市长管理监察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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