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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博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日期】2008-11-3 12:54:00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博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博乐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博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有效运用审计成果,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审计是国家民主和法制的工具,审计机关是专门负责经济监督的国家机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审计工作已经成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工具;落实宏观调控、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确保国家财产、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公共资金管好用好的重要关口。近年来,我市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经济领域的会计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不廉洁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审计工作的执法环境、执法力度等都有待于改进和加强。当前,博乐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审计监督尤显重要。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务必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高度,切实重视并加强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博乐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着力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加强财政性资金的审计。一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要加强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以支出审计为重点,实行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检查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促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项制度的实施。二要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重点审计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纳税企业瞒报应纳税额、偷税等问题,确保应收尽收。三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执法执纪和有行政事业收费的部门,要严格审计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收支两条线执行是否规范,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其正确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四要突出抓好专项资金审计。要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要加强对“三农”资金、社保资金、教育卫生等资金的审计监督,全面掌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严肃依法查处各个环节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和管理规范。

()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责任的审计。一是扩大覆盖面,加强对任期三年以上未审计的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具有资金审批权、资金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和经济执法处罚权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的审计,促进乡镇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经济职责。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博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继续坚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反映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竣工结算中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结算。市财政及项目管理部门要依据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批准财务决算。

()积极开展企业审计。对国有企业,要以促管理、堵漏洞为主,促其增加经济效益,尽快发展壮大。对民营企业,要以帮扶为主,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国有企业出售、出租、出让等改制行为,要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既要支持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又要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三、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一要认真落实审计工作责任制。审计局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切实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和审计质量。要结合审计执法工作实际,严格审计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审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隐瞒截留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有重大问题没有审计出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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