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07〕1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文戈 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云燕 市政办主任
阿布里米提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代里格 市经贸委党组书记
王玉森 市监察局局长
那斯图 市环保局局长
韩韶宏 市安监局局长
那森德力格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新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海滨 市财政局副局长
春 风 市国土局副局长
艾尼瓦尔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春风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查指导组。
综合组:
组 长:杨 光 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谢杨杨 市国土局干部
吐尔逊娜依 市国土局干部
达 瓦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干部
其其格 市国土局干部
督查指导组:
组 长:春 风 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王海峰 市国土局干部
欧巴克 市公安局干部
卡斯木江 市安监局干部
热依木江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干部
奥云巴特 市发改委干部
李 杰 市经贸委干部
张元元 市环保局干部
盛 梦 市财政局干部
乌 云 市工商局干部
刑本超 市监察局干部
一、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制定有关整合方案和重点矿区、重点矿种整合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整合工作,协调解决整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组职责。
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整合的日常协调工作;
2.起草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报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负责对每个阶段各种资料、数据报表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3.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宣传工作,编写《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简报》,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及时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督查指导组职责。
按照《博乐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就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整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负责解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涉及的相关政策。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地矿 资源 通知
抄送:州政办、州国土资源局,市党办、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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