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师办[2008]7号)规定,从2008年5月5日--------2008年5月25日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HSK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及统一底片的二寸免冠照片四张。
二、截止日期:2008年5月5日————2008年5月25日(双休息日不休息)。
三、体检时间:2008年5月26日持由教育局人事办审核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到州医院门诊体检。
四、讲课时间: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听课审核,具体时间2008年5月2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博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地税局东侧)。
联系人:叶尔其木 联系电话:0909—2285623 13679966618
慕立红 0909—2285575 8887650
赵 娟 0909---2285623 8812999
博乐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五日